第四十二章_我想咬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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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

  两年半后

  破旧的老小区,凌晨楼下便响起清晰的吆喝声,楼下的烧饼铺子,老板娘尖细的声音,一直存在她的梦中,从凌晨后便开始睡不着,一直数着绵羊,直到天一点点的亮起来,今天又会是美好的一天。

  明天晚上还是睡客厅吧,把这间屋子关起来,大概就不会有声音了。

  叶宋穿好衣服,将被子折好开门出来,唐初静也起来了,正在用卫生间,她坐在外面的沙发上,轻手轻脚进了对面的屋子,被子里露出一个乌黑的小脑袋,半张脸被被子盖住,她轻轻的拨弄开,在小人的脸上亲了下。

  小人不高兴的皱着眉头,被她伸手抚平了,一会嘴巴动了几下,往被子里又拱了几下,看着他纯净的睡颜,再多的苦,她也会咽下去,只为了给他撑起一片天空。

  叶宋出来,唐初静坐在沙发上发呆:“姐,给我300块钱。”

  “你的工作呢?”

  “辞职了。”

  叶宋没在说什么,从包里拿了300块钱给她,这几年,唐初静做了十多份工作,没一份超过三个月,拿着不够自己花的工资,家用的部分自然就由她来分担,并且,她的病也需要花钱,不断的吃药,幸好稳定了不少。

  叶英生意失败,承受不住打击跳楼身亡,家里房子被拿去抵款,车子都卖了,不断有人上门要款,有些是真的欠了,也有的浑水摸鱼,刚开始她们还会还,后来发现是个无底洞,只好搬出城,来了b城,叶英的老家,这里有套老房子,是爷爷那会留下。

  若不是还有这套房子,他们大概真的没地方住了吧。

  “既然辞职了,歇几天在去找工作吧。”

  唐初静急了:“我知道现在我们家靠你养着,我今天就出去找工作。”

  “随便你。”

  家变后的这两年,她们姐妹俩关系较之前好了很多,不在互相看不顺眼,她也懂事了不少,虽然脾气照旧倔强,在职场上从来不肯低头,才导致经常换工作。

  过惯了大小姐的生活,一下子变成穷日子,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分钱来花,看病,买奶粉,尿片,玩具,还有家用,一家子的开支都来源于她一份工作,着实吃不消,更何况还要养个孩子。

  等他在大点,要上兴趣班,光学费就要不少,她要一分分的攒。

  从楼道下来,底下的老奶奶已经买了菜回来,她在外面包子店买了两个菜包子,一边吃一边往地铁口走,要拿每个月的全勤,所以不能迟到。

  周一到周五,每天早上地铁人狂多,有时候挤都挤不上去,只好等下班。

  到了公司,打完卡还有五分钟上班,去茶水间泡了杯茶,又将办公桌收拾下,才开始今天的翻译工作。

  每天的翻译量其实并不大,她偶尔也会在外面接些私活,赚些外快,补贴家用,整个翻译部的一工8人,她负责英文,每个人负责一种语言。

  来这里不到一年,是里面资质最浅的一个,在b城能找到这样一份薪水还不错的工作,算是很不容易了,这里毕竟不是城。

  “叶宋,晚上一起去唱歌啊。”

  隔壁的琳达等领导走后,立马敲了下玻璃。

  “你们去吧,我还有点事情。”

  “每次都是这样,我不介意你带家属。”

  “不行哎,要回家带孩子。”

  她有孩子的事情,当初她们知道还惊讶了一番,她是办公室里最早有孩子的。

  “把丸子带来,我保证不捏他的脸。”

  “这可不行,他回去肯定又要发脾气。”

  曾经有次跟琳达聚会,带了丸子一起去,结果他因为太可爱,被一群女人捏脸,摸手,摸屁屁,回去气的几天没跟她说话,这孩子现在才两岁,脾气就这多大。

  “丸子这么可爱,搞的我都想生个来玩玩。”

  琳达一边感慨拿着杯子去了茶水间,叶宋低头继续翻译工作,若说那场痛彻心扉的感情,她得到的是什么,就是这个可爱的孩子。

  原本她是想扼杀他的出生,但医生说,她的身体不适合流产,怕是以后都不会有孩子了,也因此,生下了他。

  怀孕以来,她一直有心瞒着宋颜,若不是从楼梯上失足,导致丸子早产,唐艳吓得六神无主,给远在国外的宋颜打了电话。

  当时躺在病床上,宋颜握着她的手,让她坚强,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。

  幸好一切不幸已经过去了,那段时间发生太多的事情,现在回想起来,仍觉得心悸。

  晚上下班,去母婴店给儿子买了双鞋子,明明才那么点的大,已经开始有审美了,嫌弃唐艳外婆给他买的鞋子不好看,非不肯穿,气得她昨晚还打他屁屁了,也不哭,就是睁大眼睛看着她,一脸的倔强,就连唐艳也说,这孩子的性子怕是随了他爸爸。

  爸爸这个词,并没有成为他们家的禁忌,丸子现在还小,不会问,等在大一点,肯定会问我的爸爸呢,到时候她该怎么回答呢。

  楼道里,堆了些煤炭,楼下的老奶奶喜欢生炉子来烧水,说省电,刚到门口还没敲门,门一口开了,唐艳抱着丸子站在门里,色丫蹲在地上摇尾巴。

  三岁多的色丫,现在已经不发情了,每天的任务就是将丸子扔出去的东西,用嘴衔回来给他,一人一狗成为了好朋友。

  “妈,妈……”

  一般女孩子在语言上比较发达,说话也比较早,丸子还有几个月才满整两岁,已经会说简单的语言,甚至还会自创语言,尽管她听不懂,所以称之为火星语。

  “妈妈今天给你买了鞋子,来试试穿。”

  把他抱坐在沙发上,穿上今天刚买的鞋子,正正好,他在同龄的孩子里面,长的比较高,大概身高也是随了他爸爸吧。

  精致的五官,只要嘴巴像她,其余皆是像极了那个男人,就连不悦时皱眉头的样子,偶尔也会吃醋,她拼命生下他,竟然长的不像她,不是都说男孩子长得像妈妈吗。

  “妈,妈。”

  这是他高兴的样子,说明喜欢这双鞋子,扶着茶几慢慢的走,不能走快,不然会跌倒。

  在学走路上他倒是没什么天分,一直到现在也走不好,宋颜说她小时候十来个月就会走路了,丸子都快两岁了,还走不好,也跟他平时懒有关。

  动不动就让唐艳抱他,自己懒得不肯动,每天早上也爱睡懒觉,不到九点不肯起来。

  总体上来说,他还是很好带,不需要花多少精力。

  “宋宋,没盐了,你去楼下买袋盐上来。”

  “好,好好坐着,妈妈下去一趟。”

  叶宋从包里拿了钱包下去,买了盐往回走,正好看见唐初静站在楼下,后面还跟着一个男人,看神色,似乎是在吵架,也没过去,直接上楼。

  这两年,唐初静一直也没恋爱,急坏了唐艳,尽管比她小两岁,也26了,该结婚了。

  “妈,妈。”

  从厨房出来,把他从沙发上揪下来,让他学走路,他赖在地上不肯走,叶宋把他抱到卧室去,自己站在客厅,朝他招手。

  小家伙头一扭,竟然屁股对着她,就是不肯过来,只要扶着床就可以走过来,他也不肯走。

  “叶牧,你给我走过来。”

  他扭头朝她笑,在地上爬,也不肯走,着实是拿他没办法。

  “给我站起来走。”

  “妈,妈。”

  “站起来,慢慢走到妈妈这边来。”

  叶牧这才站起来,两腿竟然稳稳的走来,一下子扑进她怀里,然后在不肯抬头,死死地抱着她的脖子,这孩子从小就粘她,只是她并没有多少时间分给他。

  生活的开支都从她这里来,她必须要扑在工作上,才能够养活一家子。

  “姨,姨。”

  唐初静开门进来,叶牧朝她看看,小脑袋继续埋在她怀里,伸手抓着她的耳朵,开始叽里咕噜火星语,叶宋一句没听懂,把他抱出来。

  “找到工作了?”

  “没有。”

  “别急,慢慢找,你看着他一会,我进厨房帮忙。”

  “我去吧,你带孩子。”

  她没问唐初静楼下那男人是谁,都是成年人,各自的事情,各自处理。

  “妈妈周末带你出去玩好不好啊?”

  “好。”

  “要吃什么啊?”

  “糖。”

  自从上次唐艳给他买了一个棉花糖,回来一直嚷嚷着要吃,怕他长蛀牙,不敢给他吃。

  “好,你要是听话的在屋子里走三圈,妈妈就给你买糖吃。”

  这个是绝好的机会,让他练习走路,他托着脑袋想了会,赞成,扶着茶几在屋子里走了几圈。

  这样下次就可以吃棉花糖了,要是知道此刻的叶宋并不会给他买棉花糖,会不会大哭。

  “妈,妈。”

  他走完了在后面叫她,叶宋去厨房拿了一个虾过来,剥了给他吃,叶牧从小就喜欢吃虾,不喜欢吃鱼,一吃鱼就哭。

  “姐,我辞职的事情别告诉我妈。”

  “嗯,好。”

  唐初静又去了楼下,估计是那个男人还在吧,她抱着叶牧去阳台,男人果真还在下面转悠。

  莫非是唐初静的男朋友,为何不带回来,若真是的话,唐艳该高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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